五舉措引導平臺經濟健康發展
2019-09-25 來源:中國道路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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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發展平臺經濟新業態 加快培育新的增長點
積極發展“互聯網 服務業”,鼓勵平臺進一步拓展服務范圍,加強品牌建設,提升服務品質,發展便民服務新業態,延伸產業鏈和帶動擴大就業。大力發展“互聯網 生產”,提升生產技術,提高創新服務能力,在實體經濟中大力推廣應用物聯網、大數據,促進數字經濟和數字產業發展,深入推進智能制造和服務型制造。深入推進“互聯網 創業創新”,實現線上線下良性互動、創業創新資源有機結合,鼓勵平臺開展創新任務眾包,更多向中小企業開放共享資源,支撐中小企業開展技術、產品、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等創新,進一步提升創業創新效能。
◇優化平臺經濟發展環境
夯實新業態成長基礎
加強政府部門與平臺數據共享。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互聯網 監管”系統、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一步歸集市場主體基本信息和各類涉企許可信息。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防止各級政府部門多頭向平臺索要數據。
推動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大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開放力度,依法將可公開的信用信息與相關企業共享,支持平臺提升管理水平。利用平臺數據補充完善現有信用體系信息,加強對平臺內失信主體的約束和懲戒。完善新業態信用體系,在網約車、共享單車、汽車分時租賃等領域,建立健全身份認證、雙向評價、信用管理等機制,規范平臺經濟參與者行為。
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聽取平臺經濟參與者的訴求,有針對性地研究提出解決措施,為平臺創新發展和吸納就業提供有力保障。推動平臺經濟監管與服務的國際交流合作,加強政策溝通,為平臺企業走出去創造良好外部條件。
◇保護平臺經濟參與者合法權益 強化平臺經濟發展法治保障
保護平臺、平臺內經營者和平臺從業人員等權益。督促平臺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健全交易規則和服務協議,明確進入和退出平臺、商品和服務質量安全保障、平臺從業人員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規定。加強對平臺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將其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
加強平臺經濟領域消費者權益保護。督促平臺建立健全消費者投訴和舉報機制,公開投訴舉報電話,確保投訴舉報電話有人接聽,建立與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平臺的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受理并處理投訴舉報,鼓勵行業組織依法依規建立消費者投訴和維權第三方平臺。鼓勵平臺建立爭議在線解決機制,制定并公示爭議解決規則。依法嚴厲打擊泄露和濫用用戶信息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完善平臺經濟相關法律法規。及時推動修訂不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加快破除制約平臺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