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會員單位,各有關單位: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以下簡稱“本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以下簡稱“本屆”)自2011年2月成立以來,在上級主管部門交通運輸部、民政部的正確領導和指導下,在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大力支持,以及廣大理事單位、會員單位的熱情參與下,本會認真履行“雙向服務”宗旨,積極服務行業發展和會員需求,較好地完成了本屆任期工作,組織建設及各項業務工作取得了較好成績。本屆期間,受部委托或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本會組織開展的道路運輸企業等級制度建設、推動我國加入國際便利運輸公約、中國綠色貨運行動、推動道路運輸承運人責任保險改革創新、道路客運安全年“安全帶——生命帶”大型公益宣傳活動,以及中國道路運輸年會、以年度中國道路運輸百強誠信企業創建、服務中國道路運輸終身榮譽推選等為代表的系列自律性行業文明創建、行業推優工作和業務活動,發布實施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行業自律宣言》、道路運輸相關10個子行業或專業領域行業自律公約等,深受廣大會員單位的歡迎,得到了上級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特別是在民政部組織的全國性社會組織評估中,本會于2013年被評為5A級全國性行業協會的最高榮譽。
根據本會
《章程》規定,至2015年2月本屆任期將滿,經交通運輸部批準,本會將按照國家社會組織管理有關法規、民政部有關文件和
《交通部社會團體管理辦法》的規定,于2015年上半年召開第五屆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會議,完成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換屆工作。鑒于道路運輸行業是擁有4000余萬從業人員、700余萬運輸業戶、50余萬建制企業的超大規模行業,本會作為5A級全國性行業協會、國際道路運輸聯盟的中國成員,肩負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雙向服務重任,換屆工作是本會重大組織建設任務,希望全體會員高度重視、積極參與。現將做好推薦、自薦第五屆會員代表、理事、常務理事等換屆籌備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產生方式和程序
(一)會員代表大會
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的會員代表單位和會員代表,采取會員單位自薦與有關單位推薦相結合,由秘書處按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經本會換屆籌備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研究做出決定的形式產生。
1、會員代表單位、會員代表的任職條件
(1)加入本會2年(含)以上的會員單位;
(2)自覺遵守本會《章程》,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按時交納會費;
(3)運輸企業:具有較大的企業規模:道路客、貨運輸企業需具有二級(含)以上企業等級(旅游客運、第三方物流和專業危險品、大件、集裝箱運輸企業可不受此條件限制),其他道路運輸子行業(或專業)企業需在本地區或所從事的子行業(或專業)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并做到誠信經營,安全生產(道路運輸企業需連續2年質量信譽考核為AA級或以上);
(4)地方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行業(含子行業,下同)協會,或中心城市、重點地市道路運輸行業協會;
(5)相關單位:在所從事行業或專業領域具有代表性和影響力;
(6)推薦的會員代表應是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且只限1名、在任期(4年)內為在職。
2、會員代表單位、會員代表的推薦、自薦工作和產生程序
(1)在規定的期限內,本會秘書處(以下簡稱“秘書處”)接受會員單位的自薦和地方道路運輸協會(或運管機構)、本會各分支機構辦公室的推薦,秘書處各職能部門也可直接推薦會員代表單位和會員代表,推薦時需與擬推薦會員代表單位或會員代表聯系得到其確認;
(2)秘書處按照上述任職條件審核自薦或被推薦會員代表單位和會員代表的資格;
(3)報經領導小組研究產生會員代表單位和會員代表,并在本會網站上公布。
3、會員代表名額
為落實民主辦會要求,充分發揮會員單位參與行業工作的積極性,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名額不設限。
(二)理事會
第五屆理事會的理事單位和理事,采取會員單位自薦,由秘書處按任職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經領導小組研究提出候選人名單,經會長辦公會核準,提交第五屆會員代表大會一次會議投票選舉。
1、理事單位、理事任職條件及理事會組成
(1)單位是道路運輸行業(以下簡稱:本行業)的加入本會3年(含)以上、單位是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加入本會2年(含)以上,且符合上述本會會員代表任職條件的會員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道路客、貨運輸和其他道路運輸子行業企業應為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總裁或相當職務的領導;大型央企或綜合性企業集團可為分管道路運輸業務的集團副職或相當職務的領導);
(2)省(自治區、直轄市)道路運輸行業協會主要負責人,或中心城市、重點地市道路運輸行業協會主要負責人;
(3)本會專職工作人員中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等理事會負責人候選人;
(4)經請示交通運輸部同意,邀請部屬相關事業單位和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管道路運輸工作的廳(委、局)級領導(正、副職均可)、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正職領導任本會理事(每單位1名),需由理事候選人推薦單位按中央有關文件規定履行在當地組織部門的批準手續,并按規定參加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