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駕司機肇事誰來賠:上海宣判全國首起涉代駕糾紛
2015-03-17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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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找代駕,只需在相關的APP里“指點”幾下,代駕司機就會上門服務。不過你是否想過,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主、代駕人、手機代駕軟件及保險公司,究竟誰來付出“代價”?昨天,浦東新區法院對這樣一起新類型案件進行宣判。據了解,這也是全國首例判決的涉代駕軟件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六旬老伯被撞倒
肇事者是代駕司機
事發那天晚上,陶老伯晚上騎著電瓶車,由西向東經過浦東周浦鎮旗桿村葡萄路時,被一輛由北向南經過這里的小轎車撞翻在地。交警認定,小轎車沒有讓右側車輛先行,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發后,陶老伯住院16天半,醫藥費花了3.6萬余元。經華東政法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他因交通事故受傷,導致“左膝、踝關節活動受限,評定為十級傷殘”。
據悉,事發當晚,魯能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員工潘先生在周浦鎮旗桿村一飯店吃飯后,通過億心宜行公司運營的“e代駕”聯系了代駕服務,億心宜行公司接單后將信息發給代駕司機趙先生。
索賠遭遇“踢皮球”
老伯起訴各方當事人
事發后,陶老伯找到肇事司機趙先生。趙先生說,代駕屬于職務行為,賠償責任應由億心宜行公司承擔。億心宜行公司則說,公司僅通過“e代駕”軟件提供信息,由被代駕人自由選擇代駕人,服務完成后,由被代駕人與代駕人直接結算費用,公司僅收取每單5元至20元的信息費用,趙先生不是公司員工,事發時并非職務行為,事故責任應由他自行承擔。事故發生后,考慮到趙先生無力承擔醫療費用,公司從人道主義出發,墊付了3.59萬余元。
2014年10月,陶老伯他一口氣將代駕人趙先生、車主魯能上海分公司、平安財險上海分公司告到了浦東法院,請求判令賠償醫藥費等11.79萬余元,先由平安財險上海分公司依次在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不足部分由趙先生及魯能上海分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審理中,法庭依法追加億心宜行公司作為被告。
肇事司機系執行職務
代駕軟件公司被判擔責
經審理,本案主審法官談衛峰告訴陶老伯,車主單位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不擔責。保險公司在限額范圍內理賠,這沒有疑問。問題是,趙先生與億心宜行公司之間如何擔責?
“我們認為,趙先生與億心宜行公司之間應為雇傭關系。一,委托代駕服務協議在潘先生與億心宜行公司之間簽訂,趙先生并非協議當事人,他是接受億心宜行公司的指令實行代駕;二,趙先生系經億心宜行公司考核并認可的代駕駕駛員,服務過程中,須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及行為規范,穿著統一制服,佩戴胸卡,也就是說,他在工作時間內接受公司的管理。三,趙先生根據公司制定的標準收取費用,對代駕費沒有議價權,僅以付出的勞動獲取相應報酬。”根據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陶老伯超出保險理賠范圍的損失部分,應由億心宜行公司承擔。
法院最終支持陶老伯醫藥費等12.66萬余元,由于這筆損失可在交強險及商業三者險限額內足額賠付,因而億心宜行公司無需再支付賠償費用;對于不屬保險責任范圍的律師代理費及停車費3716元,法院判決由億心宜行公司全額賠償。由于該公司之前已墊付醫療費3.59萬余元,扣除這部分損失后,其余部分陶老伯應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