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個文件中提出的要求,盡管表述和分類有所不同,但歸納起來,所涉及到的方方面面,此次常務會議提出的八項重點任務中前七項基本能夠覆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的第八項重點任務:規范公共交通重大決策程序,實行線網規劃編制公示制度和運營價格聽證制度。
實行線網規劃編制公示制度,在記者的印象中,在國家層面的政策文件中,這是第一次提出。在記者看來,這對今后推進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這項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當前,我國絕大多數的城市都能做到城市規劃公示,但城市規劃對普通老百姓而言,專業性更強。而交通線網的規劃編制實行公示制度,因為與百姓出行的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群眾參與的熱情高和專業性相對低,會使交通線網規劃的編制更加合理、更加以人為本。
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在實施過程中,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視是必要前提,但社會力量的參與,對推進城市公共交通的發展一定會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還提出,要按照“方便群眾、綜合銜接、綠色發展、因地制宜”的原則,加快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由軌道交通網絡、公共汽車、有軌電車等組成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同時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
前不久,住建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三部委曾聯合下發 《關于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對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建設提出了目標和要求。
《意見》規定,到2015年,市區人口在1000萬以上的城市,步行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達到45%以上;其余城市,步行和自行車出行分擔率不低于50%—70%這一目標。 《意見》還規定,今后將把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的完善情況列為申報國家園林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獎等獎項的必要條件。
事實上,預防和治理以交通擁堵、環境污染為重要特征的“城市病”也是我國“十二五”期間的重要任務之一。各地在“十二五”城市建設規劃制定工作中,都提出大力發展步行、自行車和公共交通等綠色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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