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運管局和省交通執法總隊聯合加強汽車租賃行政許可和市場監管工作。一是加大對未經許可擅自從事汽車租賃經營行為查處。對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的,將及時抄告當地工商部門;對已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未取得汽車租賃行政許可的,將予以行政處罰,并協同供水、供電、電信等服務企業停止提供服務;對拒不停止提供服務的,依法對相關服務企業實施行政處罰。三是加強對UBER、易道用車、“滴滴”專車、“快的”專車等互聯網運營商經營行為的日常監管。指導互聯網運營商對申請信息服務的租賃車輛進行驗證,不得為私家車等不具備資格的車輛提供信息服務。
責任編輯: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