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郵電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 呂廷杰
在傳統的出租車行業,有一個痛點在傳統的行業環境中解決不了,例如理論上出租車是可以議價的,刮風下雨、上下班高峰打不到車,四五個人堵在一個路口,來了一輛車大家搶,出租車司機說你們幾個出價,誰出價高我就拉誰,但是這就帶來了問題:乘客議價的同時就會堵塞道路。所以在全世界不管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所有的出租車一定是政府統一定價的,每公里多少錢、起步價多少,出租車司機不干了,說我能多掙錢你憑什么這樣限制,那政府就說了,我發許可證有準入制度,不讓那么多人搶這蛋糕就可以了,這就是許可證制度,出租車行業整個發展的過程是這么來的。所以Uber出現的時候,加州政府就把它起訴到法院,說這行業是有許可證的。當時美國的加州法院判政府敗訴,有兩個基本的原則,美國金門大橋一個人開車過橋要繳費15美元,兩個人或兩個以上的人坐在車上那就免費了;美國單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最內側的路一個人開車上去是要罰款的。所以法院就根據這兩個規定,說現在沒有新的法規來判斷對錯,但是Uber符合原來社會資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則。
對于Uber、滴滴打車這種出行新業態的出現,我總結了兩點。傳統的產業有痛點,但在網絡空間用新的信息技術就把這個痛點解決了。用戶可以自由約車,每一個司機都能知道客戶在哪兒,然后兩個人是一個方向還可以拼車,這些東西沒有在實體空間中解決,但在網絡空間解決了。也就是說,新的互聯網用平臺經濟的方式,在進行一種創新,這個創新是提升了或者說解決了傳統產業的某些痛點,如果是這樣話,法律法規應該是支持而不是限制它。
當年在汽車研究發明出來了以后,馬車夫在馬路上就抗議堵著道路,最后英國政府為了防止社會的動亂,所以就立了一個奇怪的法規:英國運營的汽車時速不能超過馬車.最后導致英國把汽車產業的老大地位拱手讓給了德國人。所以我們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永遠不要跟趨勢作對。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聯網領域主席 劉越
融合創新無論對于互聯網企業還是對于傳統行業而言,都必然成為新生增長點。由于互聯網和傳統行業在業務形態組織架構理念各個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這種融合不僅是物理變化更帶來化學變化。
從國外的例子可以看到,由于互聯網技術在交通運輸服務領域中使用了分享信息和利用數據的能力,從而引發了服務方式跟組織形式的變革,對原來基于牌照特許經營的出租車行業產生了比較大的沖突,也引發了一系列的問題。
中國發布的對網約車的意見和交通部印發的暫行辦法,總的來說是對網約車合法地位的肯定,這得到了社會的一致認可。新規把管理層下放到地方,給地方一定的自主權,應該來說對網約車的發展,對業態的發展是有利的。
從各國的管理政策來看,基本上都是主要圍繞準入環節,其次是乘客的安全。對于市場競爭必要的權益保護,用戶信息的獲取,通過網約車來改善交通服務,以及配合執法部門對犯罪行為進行查處,這些方面各國都在進一步探索,在稅收的要求、經濟性等方面也在進一步的研究,目前還沒有一個正式的定論。
從各國的情況,結合國家“互聯網 ”、“十三五”的規劃,我提幾個原則性的建議。
第一,堅持改革和創新并舉,推動新業態發展。這也是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文件當中明確提出來的,鼓勵新舊業態的融合發展,鼓勵傳統出租車向網約車過渡。
第二,從監管部門角度來講,要有底線思維和動態思維。因為網約車在發展,對于用戶權益和安全的要求,這個底線不能放松。同時要留下空間,支持有序推進規范管理和標準完善。
第三,適應于新的業態發展,建立政府統籌,多方參與的設計體系。讓政府、平臺企業、用戶、第三方的機構,各方面的人士都可以參與到治理當中,為整個治理體系的完善獻計獻策。當然,在這過程當中有必要對經濟責任進行明確。
第四,建議加強監測統計和系統研究。網約車在快速發展過程中有很多的問題,比如刷單、會不會帶來新的交通擁堵等,這些有待于加強系統研究。同時,對于網約車的從業機構和司機也應該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為全社會的用戶提供更好的服務,使得網約車能夠成為中國“互聯網 ”新業態創新的一個典范。
人民郵電報主編、中國信息產業網總裁 王保平
網約車是分享經濟的應用典型,它盤活閑置的用車資源,提供了一些就業空間,而且更重要的是解決了我們打車難的問題。所以說這一種發展方向、這一種新生事物,代表了未來的方向,從各方面都應該是鼓勵的。
在分享經濟里面,一個核心就是平臺,平臺有兩個方面:一是平臺能很好地運營首先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如果沒有這幾年3G、4G發展,智能的手機發展,現在想用網約車根本是不可能的。所以說,傳統的通信業也為這一平臺的經濟發展,作出很重要的貢獻。二是平臺的運營者既然搭建起來這個平臺,有這么多的用戶都是通過這平臺來入網,那么平臺的運營者一定要負起這責任,誰接入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平臺的運營者還是要負首要的責任,這一點當中我覺得恐怕把責任推給政府也是不可能的。
對于新政的出臺,我覺得表明現在政府的管理者還是很開明、很明智的,能出臺這樣一個新政也就是看到了新經濟的發展,是一種順應的而不是遏制的態度。作為政府肯定要權衡新政出臺對傳統的從業者和新運營者之間的矛盾,政府很明智站在了趨勢的角度,站在了長遠發展的角度來使它合法化,這對未來整個新經濟的發展都是一個很大的促進和推動。
這其實也考驗政府的智慧,我覺得在新政整個大方向原則肯定的同時,下一步在各地的細化層面,也不一定一下子就那么細、那么剛性。因為一個新生事物,不可能很明智地說條條框框都規定出來,借用電影《讓子彈飛》的話說,就是在飛的過程中讓大家的理念觀念轉變,讓各地運營中出現一些好的模式變成一種共同的東西,讓這新生事物有一個運行期。
另外在管理上,我們有時候說是滴滴公司管上千萬個司機管不過來,可以利用互聯網信息越來越透明,這種無形的第三方力量來管,這也是我們未來對這一種分享經濟,對我們互聯網 確實管理的一種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