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優先發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出允許機場巴士、校車、班車使用公共交通優先車道。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了解到,我市目前的公交專用道使用范圍包括線路公交車及10座(含10座)以上黃牌載客客車,實際已涵蓋校車、機場巴士、班車等車種。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確定了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重點任務,其中就涉及保障公交路權優先。增加劃設城市公共交通優先車道,擴大信號優先范圍。允許機場巴士、校車、班車使用公共交通優先車道。加強公共交通優先車道的監控和管理。
據悉,2011年借大運契機,我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實現跨越式發展,年度新增專用道84公里,目前,深圳公交專用道里程已達256公里,居全國第三。據了解,在“十二五”期間,我市將建設公交專用道750公里,覆蓋全市公交客流通道,實現公交專用道規模化、系統化,網絡化發展。
記者從我市交警部門了解到,在公交專用道使用權限的開放程度上,深圳也一直處于全國前列。為緩解我市道路交通擁堵,早在2010年5月,市交警局便根據我市交通實際情況和特點,充分利用道路資源,向社會車輛開放公交專用道的平峰時段。
當時,交警部門規定:工作日(除法定節假日外)每天7時30分至9時30分、17時30分至19時30分,禁止公交車輛以外的機動車經公交專用車道行駛。除上述時段外,準許社會車輛經公交專用車道行駛。此后,20座及以上的大型客車,也被納入公交專用道高峰時段的使用范圍。
2011年3月1日,市交警局再次對公交專用道(除華強北路外)的使用范圍作出調整。調整前,原公交專用道僅供線路公交車輛及20座(含20座)以上大型客車使用。調整后,除線路公交車輛之外,10座(含10座)以上黃牌載客客車(包含校車)都可以在高峰時段內使用公交專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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