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車站類別
3.1 按車站規模分為
a) 等級站:具有一定規模.可按規定分級的車站;
b) 簡易車站:以停車場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和停發客運班車功能的車站;
C) 招呼站:道路沿線(客運班線)設立的旅客上落點
3.2 按車站位置和特點分為
a) 樞紐站:可為兩種及兩種以上交通方式提供旅客運輸服務,且旅客在站內能實現自由換乘的車站;
b) 口岸站:位于邊境口岸城鎮的車站;
c) 停靠站:為方便城市旅客乘車,在市(城)區設立的具有候車設施和停車位,用于長途客運班車停靠、上下旅客的車站;
d) 港灣站:道路旁具有候車標志、輔道和停車位的旅客上落點。
3.3 按車站服務方式分為
a) 公用型車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全方位為客運經營者和旅客提供站務服務的車站;
b) 自用型車站:隸屬于運輸企業、主要為自有客車和與本企業有運輸協議的經營者提供站務服務的車站。
4 車站主要功能
4.1 運輸服務功能。
4.2 運輸組織功能。
4.3 中轉、換乘功能。
4.4 多式聯運功能。
4.5 通訊、信息功能。
4.6 輔助服務功能。
5 站址選擇
5.1 車站站址應納入城鎮總體規劃,合理布局。
5.2 車站站址選擇還應符合下列原則:
a) 便于旅客集散和換乘,盡可能地節省旅客出行時間和費用,減少在市內換乘次數。
b) 與公路、城市道路、城市公交系統和其他運輸方式的站場銜接良好,確保車輛流向合理,出入方便
c) 具備必要的工程、地質條件,方便與城市的公用工程網系(道路網、電力網、給排水網、排污網、通訊網等)的連接。
d) 具備足夠的場地、能滿足車站建設需要,并有發展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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