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找個隱蔽的地方,安裝多個高清鏡頭,日夜監控車輛違章,途徑車輛無一漏網,少數車輛陷入天價罰款,社會對此詬病已久。7月15日實施的新的《行政處罰法》予以有力回應,堅決禁止此類隱蔽執法。
《行政處罰法》是一切行政處罰行為的基本準繩。為了貫徹落實新原則新規定新要求,交通運輸部及時修訂頒布實施《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對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提出了更新更嚴更明確的要求,強調檢查處罰不僅要公開公平公正,更要嚴格遵守程序規定。程序正義就是社會正義,程序保障就是法治保障。
《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程序規定》,要求廣大交通運輸執法人員特別重視落實以下新規定新要求。
嚴禁亂罰款亂處罰。運輸過程中,沒有違法違章,稀里糊涂被罰款,目前并不是個案。因此法律和規章明確重申,違法事實無法成立的不予行政處罰,杜絕亂罰款亂處罰,以保護運輸業戶權益。特別要注意的是違法事實無法成立包含多層含義,既包括現實事實行為無錯,也包括法律事實行為無錯,即證據鏈不能證明當事人有錯,這需要執法人員銘記在心并堅決執行,不能辦冤假錯案。
寬嚴相濟,從舊兼從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適用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但是,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時,法律、法規、規章已被修改或者廢止,且新的規定處罰較輕或者不認為是違法的,適用新的規定。在深化交通運輸執法改革、新舊規章不斷立改廢之際,甄別適用法規考驗我們的執法能力。
電子監控不能失控,不能萬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利用電子技術監控設備收集、固定違法事實的,應當經過法制和技術審核,確保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符合標準、設置合理、標志明顯,設置地點應當向社會公布。電子技術監控設備記錄違法事實應當真實、清晰、完整、準確。執法部門應當審核記錄內容是否符合要求;未經審核或者經審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執法部門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為當事人查詢、陳述和申辯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當事人享有的陳述權、申辯權。
不是人人可以參與重大案件審核。初次從事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的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這對于加強交通運輸執法隊伍建設是一種有力手段,但任重道遠。
微信短信一點就到,但用此送達文書得先經人同意。經受送達人同意,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移動通信等能夠確認其即時收悉的特定系統作為送達媒介電子送達執法文書。
請記住:處罰沒有依據或者實施主體不具有行政主體資格的,行政處罰無效;違反法定程序構成重大且明顯違法的,行政處罰無效。
請記住:違法處罰,侵害權益,危害法治,擾亂社會,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責任編輯: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