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北京出租汽車行業為什么要進行總量調控?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要根據大中小城市特點、社會公眾多樣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車發展定位,綜合考慮人口數量、經濟發展水平、城市交通擁堵狀況、出租汽車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車運力規模及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建立動態監測和調整機制,逐步實現市場調節。
本市建立出租汽車總量動態調控機制,明確巡游車和網約車都要有合理的運力規模與結構,主要基于以下幾方面考慮:
一是出租汽車具有服務雙方的流動隨機性和消費的一次性等特征,屬于難以完全實現市場化放開競爭領域。
二是出租汽車屬于小客車交通方式,占用大量道路資源,具有不經濟性、加劇交通擁堵等負外部性。
三是國際上絕大多數特大城市(東京、紐約等)和國內大城市都對出租汽車實行運力管控,這也是大城市發展規模和管理的必然要求。
四是北京作為超大型城市,正在大力治理“城市病”,在交通和大氣污染治理工作中,一方面實施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倡導綠色出行,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改善空氣質量,還北京一個藍天。另一方面,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合理利用道路資源,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緩解交通擁堵。
四、為什么規定網約車駕駛員和網約車為本市戶籍、本市車輛?
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
一是北京“四個中心”功能定位的發展要求。落實北京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的城市功能定位,就是要以首都城市戰略定位為出發點,全面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建設通州城市副中心,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優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營造一流的居住、交通、治安和生態環境,把北京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
二是治理“城市病”、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要求。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無序過快增長,嚴重影響了首都核心功能的發揮。治理“城市病”首要的就是嚴控人口規模,至2020年,將人口控制在2300萬。同時,按照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的要求,城市就業將主要以高端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為發展方向。出租汽車既是首都窗口行業,也是勞動密集型行業,其未來發展必然涉及人口規模調控和產業發展及就業導向,這也是治理“城市病”、實現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定位的客觀要求。
三是治理交通擁堵的要求。目前本市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70余萬輛,機動車高強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長的趨勢尚未得到根本緩解,交通擁堵由城市核心區向外蔓延,已遠遠超出道路資源和環境的承載力。近年來本市持續實行機動車總量調控(搖號限購)和工作日高峰時段尾號限行(每周少開一天車)的機動車需求管理措施,同時對非京籍人士購車和外埠進京車輛也實行了限制政策,這些政策措施使交通擁堵不斷加劇的勢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治理成效。未來,將繼續下大氣力綜合施策、治理交通、緩解擁堵。
四是政策法規的要求。第一,國務院第412號令《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設立了對出租汽車經營、車輛運營和駕駛員資格行政許可事項。第二,交通運輸部等七部委《60號部令》明確要求城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規定相關的準入條件。本市政策文件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治理“人口和功能過度聚集導致的大城市病”的客觀需要。第三,《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須有本市常住戶口”。第四,出租汽車管理屬于地方事權,地方政府有權依法依規做出相關政策規定。
五、如何看待網約車車輛條件和排量標準的規定?
此次深化出租汽車改革,許多城市對網約車車輛條件(如排量和軸距等)都提出了明確標準,主要目的一是對營業性車輛設定車輛標準是運輸行業的通行做法,也是確保運營安全、提升服務質量的需要。二是使網約車滿足高品質、差異化服務的要求。
北京市對網約車的車輛條件提出的具體標準,充分考慮了車輛從動力、操控性、安全性以及外觀、配置等方面的因素,也有利于巡游車與網約車融合發展,符合《58號文件》提出的各地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實行“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明確要求,對于樹立國際化大都市服務窗口形象有積極意義。
六、巡游車和網約車如何實現融合發展?
本市現有出租汽車7.1萬輛(含郊區區域運營電動小客車)。自上世紀50年代以來,我市出租汽車行業為國內外賓客、本市市民提供了便捷、安全和個性化的出行服務。行業中也涌現出許多勞動模范及全國工人先鋒號等先進集體。在節假日、黃金周和惡劣天氣等特殊時段,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出租汽車企業組織出租汽車駕駛員,行業共產黨員車隊和愛心公益車隊,“北京的士之星”等優秀駕駛員組織或自發開展機場、火車站運力保障,為城市運行和國內外旅客出行做出了積極貢獻。2015年8月以來,行業推動“互聯網 ”戰略,首汽集團打造的“首汽約車”平臺已有網約車近5000輛,配置中檔以上車型,在京注冊用戶已達218萬人。近期還推出了輪椅直入型無障礙網約車,為行動障礙人士出行提供新的個性化服務。
多年來,巡游車以其“門到門”為特點的客運方式,在城市交通體系中占有一席之地,滿足了部分個性化出行需求。乘客用車可選擇招手叫車、揚招站候車和電話叫車、網絡約車等多種方式。巡游車因實行政府定價,在惡劣天氣、早晚高峰仍運價穩定。在節假日、黃金周和惡劣天氣等大客流時段,巡游車在機場、火車站等啟動實施運力保障方案,滿足旅客需求。同時,我們也看到,巡游車在運營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問題,如車輛以道路巡游載客為主,供求信息不對稱,隨機性強,易產生空駛里程;車輛供需矛盾嚴重時,駕駛員易出現拒載、挑活、服務質量不高的現象,極個別駕駛員存在繞路、多收費等嚴重違章行為。
網約車是近兩年新興的業態,其平臺依托互聯網技術形成,具有大數據處理優勢,能夠實現線上線下供需信息的直接對接和匹配;通過全職和兼職模式匹配高峰時段部分用車需求;通過乘客網上評價,實現了對駕駛員服務進行實時評價和監督;車輛檔次、乘坐舒適度和服務有所提高,一定程度上體現資源共享理念等。但是,網約車也有局限性,如網約車仍屬于小汽車交通范疇,與大城市交通中倡導的公交優先和綠色出行的理念相比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因相關法規滯后,網絡平臺、車輛、駕駛員無合法營運資格,平臺沒有承擔承運人的責任,乘客安全與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出現低價競爭及特殊時段抬高價格現象,侵害了乘客利益和公平競爭環境。同時還存在信息泄露的風險。
出租汽車作為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在北京這樣一個超大型城市的交通出行結構和方式中僅占其中一小部分。目前,本市正在加快構建多樣化、差異化服務的超大型城市客運交通格局,一方面,大力倡導和發展軌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同時兼顧出租汽車、租賃小客車、公租自行車、電動快遞車、旅游和省際客運及私人小客車的出行方式,所有這些交通方式將滿足社會公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出行需求,共同構成與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相匹配的安全、便捷、高效、綠色、經濟的北京現代化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巡游車與網約車是出租汽車的兩種服務方式,未來將統籌兩種服務方式融合發展,并與城市客運交通融合,滿足乘客個性化的出行服務。
一是推動巡游車改革。在經營期限、利益分配、規模化經營、價格機制等方面進行深層次改革。同時,鼓勵巡游車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電召服務,以提高運營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是對巡游車和網約車同樣規范管理,向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運輸服務。不論是巡游車還是網約車,都對其經營企業、平臺公司、駕駛員資質、車輛標準、服務水平、經營行為、計程計價方式等進行明確的規定和監管。
三是根據巡游車和網約車的不同定位和特點,明確具體規定和監管措施。巡游車和網約車要在客運市場競爭中尋求融合發展契機,通過“互聯網 出租汽車”,逐步構建既相互獨立、又相互補充,相得益彰的新型市場體系。
四是堅持以乘客滿意為導向,通過推動巡游車改革及網約車規范,構建多樣化服務體系,提升出租汽車服務質量,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需求,讓人民群眾共享改革成果,有更多實實在在的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