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深化改革出租汽車行業3個政策文件解讀問答
2016-12-22 來源:北京交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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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市如何優化出行結構,提高出行服務水平?
首先,要優先發展公共交通,大力發展軌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車、步行等綠色出行方式,到2020年,力爭綠色出行比例從目前的70%提高到75%。著力構建多樣化服務的超大型城市客運交通格局,在城市交通高峰期、擁堵路段,鼓勵市民優先選擇公共交通出行、合乘出行,提升城市交通整體運行效率,減少機動車污染排放。力爭到2020年,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將由現在的554公里增加到900公里以上,中心城軌道交通站點750米覆蓋率達到90%,形成地鐵站點15分鐘半徑圈。打造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統,力爭實現1000公里連續成網的公交專用道,提升地面公交運行速度,推廣各種定制公交線路,通勤出行將更加方便、快捷。打造3200公里自行車道路系統,繼續新增5萬輛公租自行車,總規模達到10萬輛以上,鼓勵和規范共享自行車發展模式,更好的解決公眾短距離綠色出行及公共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的接駁問題,為建設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之都創造良好的條件。
另一方面,按照出租汽車是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補充,為社會公眾提供個性化運輸服務的定位,要通過深化出租汽車改革,統籌發展巡游車和網約車,并與城市客運交通融合,滿足乘客個性化、差異化的出行服務。綜合運用政策、技術、市場等多種方式,鼓勵巡游車轉型提供網約車服務,鼓勵巡游車通過電信、互聯網等方式提供電召服務,以提高運營效率、方便市民出行;對網約車和巡游車同樣規范管理,明確具體規定和監管措施,為乘客提供高品質出行服務;加大力度打擊非法營運行為,維護乘客合法權益。為社會公眾提供安全、便捷、舒適、經濟的個性化出行服務。
八、政策文件在保護乘客利益方面做了哪些規定?
網約車是為公眾提供出行服務的一種方式,保障乘客出行安全是交通運輸服務的底線要求,也是此次政策制定過程中重點考慮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主要從以下方面作出要求:一是事前實行準入審核。為保障乘客利益和安全,對網約車平臺、車輛、駕駛員的資質做出了必要的規定,保證了網約車安全服務基本條件和能力。二是明確網約車平臺公司必須承擔承運人責任。網約車平臺公司依法承擔承運人責任、安全生產責任和相應社會責任,承擔車輛、駕駛員的安全管理職責和駕駛員隊伍穩定責任,購買履行承運人責任的相關保險,一旦發生事故時有明確的責任主體,保障乘客和駕駛員等各方的合法權益,減少糾紛。三是合理確定網約車計程計價方式,不得有不正當價格行為。四是相關部門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要求網約車平臺公司落實承運人主體責任,加強營運過程安全和服務管理,動態數據實時接入監管平臺,加強政府部門對企業經營行為和日常營運全過程的監管。同時通過網約車平臺及服務終端,對車輛運行和服務過程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確保乘客安全。五是建立經營期限制和服務質量信用考核制度。對于服務質量達不到要求的予以退出。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接受社會監督。六是加強行業自律。出租汽車協會發揮作用,引導企業規范經營,建立網約車平臺公司和駕駛員不良記錄名單制度。七是嚴厲打擊非法運營、克隆車和價格違法行為。建立打擊非法運營長效機制,及時處理乘客投訴,曝光嚴重違法違章行為,維護乘客合法權益。
九、網約車平臺公司、駕駛員、車輛從業申請及流程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本市辦理相關網約車資格實行“一口受理、全程代辦”。從2016年12月21日起在市政務服務中心市交通委運政業務窗口受理網約車平臺和車輛申請,在市交通委官方網站和市交通運輸考試中心(9個網點)受理網約車駕駛員申請。市交通、公安、工商、人民銀行營業部、網信、通信等單位按照工作職責開展聯合審核工作。
平臺:《細則》第十條規定了平臺的辦理流程。申請人通過市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委運政業務窗口向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提出后,一般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決定。特殊情況下,經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審核合格的,在市政務中心交通委運政業務窗口領取《行政許可決定書》、《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
駕駛員:《細則》第十二條規定了駕駛員資質辦理流程。駕駛員符合相關資格條件并經本市交通運輸考試中心考試合格后才能取得《網絡預約出租車駕駛員證》。申請人本人通過網絡登錄出租汽車服務管理系統,向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提出資質申請。經有關部門聯合審核后,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于10個工作日內,通過出租汽車服務管理系統出具《審核結果告知書》,申請人可自行查詢、下載、打印。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按照《審核結果告知書》上的要求,持相關材料經預約到指定的考試機構辦理約考、考試相關事宜。考試后4個工作日,申請人可登錄出租汽車服務管理系統查詢考試成績。考試合格的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運輸局領取《行政許可決定書》、《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辦理期限為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
車輛:《細則》第十三條規定了個人車輛辦理流程。申請人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與取得資質的網約車平臺簽訂駕駛員、車輛入網營運意向書。由協議接入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通過市政務服務中心交通委運政業務窗口向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請材料:《網絡預約出租汽車車輛登記變更申請表》;登記在本人名下車輛的登記證、行駛證、申請人的身份證件、《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及復印件;與網約車平臺簽訂的入網營運意向書;車輛使用性質登記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申請表。對于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自接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制發《車輛登記變更證明》。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車輛登記變更證明》及相關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車輛使用性質變更為“預約出租客運”。車輛使用性質變更后,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加裝車輛衛星定位裝置和應急報警裝置。申請人辦理完成相關手續,向市交通運輸管理局提交相關材料,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組織車輛檢測,審核合格的,制發《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審核期限為5個工作日。網約車平臺公司為駕駛員辦理上崗注冊后方可營運。
考慮到《實施意見》發布后,已經在本市開展網約車業務的網約車平臺公司、駕駛員及車輛,按照規定辦理許可手續需要一定時間,因此給予5個月過渡期。在此期間,平臺要加強自我規范,對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應予退出。
十、關于私人小客車合乘有哪些規定?
私人小客車合乘也稱為拼車、順風車,是由合乘服務提供者事先發布出行信息,出行線路相同的人選擇乘坐合乘服務提供者的私人小客車、分攤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費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車合乘是不以盈利為目的的民事行為,是城市交通領域體現分享經濟的出行方式,有利于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和環境壓力,與網約車經營性客運服務有明顯的區別。
本市《合乘意見》明確了私人小客車應當遵循“公益合乘優先、民間互助自愿、維護合法權益、合乘信息真實、分攤成本合理、嚴禁非法運營”的原則開展合乘。合乘信息服務平臺提供合乘出行,必須符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接入的車輛須為本市號牌,注冊駕駛員的合乘頻次每車每天不得超過兩次。網約車平臺公司不得以順風車名義提供網約車服務,也不得以順風車名義進行其他非法營運活動。
私人小客車合乘是目前最符合共享經濟的一種共享出行方式,同時對緩解交通擁堵和減少空氣污染都有積極作用。本市鼓勵廣大市民依法合規積極開展私人小客車合乘。關于限制合乘頻次的規定,重點是對網絡平臺提供合乘服務派單時的限制,這也是結合了北京市民平均每人每天上下班通勤兩次的實際情況,同時避免借合乘名義從事非法營運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