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群眾生活水平的不斷提升,消費理念、消費方式、消費內容、消費層次不斷升級,人們出行結構、出行需求和出行方式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特別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深入應用,適應消費升級,滿足消費需求,要有一個新的認識。
◇智慧交通應用為城市交通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近兩年來,“互聯網 ”在交通領域的應用蓬勃發展,為優化出行服務,改善出行體驗,注入了新動能。
服務形態日益多元。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潮中,受資本驅動、市場需求等多種因素影響,適應和滿足公眾個性化高品質出行需求服務模式蓬勃發展。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汽車以及定制公交等出行服務新業態不斷出現。目前,全國共有70多家平臺公司從事網約車服務,覆蓋了98%以上的市場份額。先后有80余家共享單車企業投入運營,服務用戶超過10億人次,超過55個公交創建城市推出了定制公交的改革,分時租賃等新型服務模式得到了快速發展,進一步豐富出行服務市場,為公眾出行帶來更多的便利。
為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供支撐。互聯網技術的快速普及應用,較好地消除了信息不對稱,提高服務對接效率,提升服務精準度。在公交方面,智慧技術與城市交通的深入融合,智能公交電子站臺和公交服務APP,為城市提供更加精準的信息服務,有效改善了出行體驗。目前每天有2.5億人次乘坐公交出行。傳統的OD調查,在目前大數據時代已經失去意義。據不完全統計,隨著大數據技術的普及,很多企業掌握了公交、共享單車、分時租賃等數據,這些數據為交通出行調查提供了精準重要的數據參考,顛覆了傳統的出行調查模式,為實施城市交通結構優化、項目調整以及不同模式的供應,提供了可靠的依據。
在出租車汽車方面,打車軟件推動了巡游出租車的轉型升級。過去說傳統出租車有經營權、份子錢、價格、運價問題等等,隨著網約車進入,為傳統出租車轉型升級帶來了最佳的歷史窗口,為更好地構建企業價值、打造合理分配的經營模式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為城市交通綜合治理提供新路徑。隨著移動互聯網、北斗定位系統、車聯網、交通物聯網等發展,城市交通調度的人、車、路信息能夠實時傳達。數據來源豐富,能夠抓取海量動態精準實時交通大數據,在日益成熟的物聯網、大數據和云計算平臺技術支持下,通過大數據的采集、運輸、存儲、挖掘和分析等,有望實現城市交通的一體化。實現政府監管、企業運營、市民服務的集成和優化。這些技術的推廣應用將對推進行業節能減排、提升城市通勤效率和服務城市功能的發揮,以及輔助城市決策具有重要意義。
◇高度重視城市交通智慧化發展
交通運輸部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移動互聯網發展的決策部署,以科技創新推進城市交通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從法規、政策、技術、標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實現城市交通的高質量發展,更好地滿足社會公眾的美好出行需要。
加強“互聯網 ”便捷交通的頂層設計。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 ”行動的指導意見》,聯合有關部門出臺《推進“互聯網 ”便捷交通 促進智能交通發展的實施方案》,單獨出臺了《交通運輸信息化十三五發展規劃》,印發了《智慧交通讓出行更便捷行動方案(2017-2020年)》,力求全面推進城市交通智能化發展。
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傳統業態的智能化發展。一是實施公交電子創建工程,在87個城市實施公交城市的創建工程,加快推進交通引領城市發展的規劃模式,組織開展公交智能化示范工程,提高公交運營效率、調度效率和服務效率。二是推進互聯網 公共交通服務的發展,推進社區公交、定制公交、夜間公交等多樣化服務。三是加快推進交通運輸領域非現金支付方式。預計今年年底完成220個城市的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力爭2020年基本實現全國城鄉互聯互通,一卡通互聯互通為交通大數據提供大量的決策支撐。為解決支付不兼容問題,還制定了一卡通二維碼支付規范。
積極推進網約車、共享單車等新業態的發展。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深化改革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出租汽車改革頂層設計初步完成。各地按照國家頂層設計加快推進,有效推動傳統出租車的轉型升級和網約車的健康發展。目前210多個地級以上城市出臺了實施細則,共組織完成120多家網約車經營企業對接,34萬人取得了網約車駕駛員的資格,17萬輛車取得了網約車的運營證。經國務院同意,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全國約240個城市提供共享單車服務,投放車輛數量超過1.3億多輛,在方便公共出行的同時,給城市治理和社會運行提出新的挑戰,傳統的方式不管用,新的方式不會用,加上有的地方不想用,平臺公司不想依法依規經營,所以帶來了很多相關的問題。
“互聯網 ”新業態不是法外之地,繼續堅持包容審慎的原則,鼓勵新業態的健康發展,自覺服務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保護就業。但也要求所有各方遵循一定的游戲規則,履行必要的社會責任,守住老百姓出行安全的底線和信息安全。
密切關注和推動自動駕駛技術發展。交通運輸部領導高度重視自動駕駛和車路協同與前瞻性技術的發展和應用,以智慧交通為載體,按照車路協同發展的技術路徑,積極推進智能駕駛的發展。今年4月交通運輸部會同有關部門,聯合出臺了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規范,北京、深圳等城市交通主管部門牽頭制定了自動駕駛車輛的相關測試規范。前不久在北京召開了中美交通論壇第九次會議,雙方一致認為自動駕駛技術將給未來的綜合運輸系統和各種運輸方式的發展帶來重大機遇和挑戰,所以美方和中方探討議題的時候,第一項議題就是自動駕駛。相關的技術路徑,可能需要共同探討制定,并將共同推動開發應用。
◇持續推動城市交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城市交通與群眾出行息息相關,以科技創新力量推進城市交通現代化,是新時代交給我們的歷史擔當,將繼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視角,充分發揮市場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的發揮政府作用,促進互聯網 便捷交通發展。同時,不斷運用城市交通的大數據、城市大腦來指導和支撐城市交通的決策。
更好地發揮智慧交通在綠色出行中的作用。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對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開展創建節約型機關、綠色家庭、綠色學校、綠色社區和綠色出行等行動。交通運輸部目前正在加緊研究制定綠色出行的行動計劃,在推進綠色出行行動當中重點推動形成綠色的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既要從規劃角度引領城市交通的綠色發展,又要從出行的集約化高效化角度提升綠色出行水平,還要求運輸工具的低碳高效發展來推動綠色。同時,要求人的出行觀念轉變,來實現人自覺綠色出行。當然,在發揮科技支撐方面,要加強對綠色出行服務的支撐保障作用,以智能化促進綠色出行行動現代化,適應“互聯網 ”新趨勢,推動傳統業態轉型升級,推動出行服務與移動互聯網的融合發展,以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綠色出行。
加快推進城市交通領域智慧化出行。一是打造智慧公交,深入實施公交智能化應用示范工程,加強智能化信息服務、智能化決策支撐,以及相關的支付信息化,來提升大數據的應用水平。二是推動智慧決策。城市交通運行積累了大量的出行信息和視頻數據,要加強公眾出行規律和客流特征分析,加大對相關數據的挖掘分析和評估應用,推進基于大數據實施城市交通的綜合決策、項目優化、供給側結構調整、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優化。同時也呼吁出行信息服務提供商加強彼此之間的信息溝通交流互通。有的數據多來自于出租車與公交,有的側重于網約車、私家車等數據,有的側重于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數據。僅僅靠某方面的數據不能完全客觀地反映城市交通的整體狀況,所以要協作起來,一起推動城市大腦健康全面發展。如果數據是片面的,就會導致基于這些數據的結論和決策可能會產生偏差,所以交通行業也會出現一些引起專家誤會或者行業不認可的評估結論。希望大家在依靠大數據決策支撐的時候,結合其他數據來彌補自己的短處缺陷,共同提升城市大腦決策的科學化和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快智慧信息服務,支持互聯網企業和交通運行整合各類出行信息,提升綜合出行信息的服務水平,實現全程實時多樣化精準化的信息查詢發布與反饋。四是開展智慧停車。停車問題是大城市的一個頑疾,一定要充分運用大數據深入研究相關智慧停車問題,杭州、石家莊等很多城市已有先進管理經驗。五是加快交通出行引導,推動交通出行信息板、可視化智能引導標識等建設,建設多元化全方位的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出行、城市停車等信息引導系統。包括主流導航系統都接入實時數據,緩解交通擁堵。六是優化智慧交通解決方案。充分利用智慧大數據,以便捷出行為目標。按照用戶需求設計和提供一站式出行解決方案,企業不要僅側重于某一個方面,應該在大的綜合城市或區域,提供一個綜合的解決方案,既解決干線交通問題,解決停車問題,也解決微循環的問題,解決步行和自行車綠色交通發展的問題,同時解決信息的精準性和服務性問題。
構建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城市交通治理體系。充分發揮傳統運輸企業和互聯網企業各自在城市交通和互聯網大數據領域的資源和技術優勢,實現互聯網新技術與傳統產業的深度融合,打造安全高效低碳的信息系統,緊密跟蹤各類出行服務和互聯網出行新業態的發展,鼓勵規范社會資本進入智能交通、公交都市等,做好相關發展政策的制定、標準規范的修訂等,加強行業運行監管和服務,保證互聯網背景下交通出行的網絡和信息安全,總結推廣有利的經驗和做法,營造智慧出行服務市場的良好環境。
瞄準未來科技,推動運輸服務業的創新融合。積極協調相關力量,加強技術跟蹤攻關和實驗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好社會協同技術、智能駕駛等重大技術方向和技術政策的研究,推動營運車輛與道路交通的協同管理,以技術創新為重點,充分利用人工智能以及新一代信息技術成果,有效提高營運車輛主動安全性、組織化程度,提升行業管理部門對營運車輛的監管和服務水平。為此,需要各方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共同來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更人性化的出行服務,讓老百姓的獲得感更強。
(本文節選自蔡團結副司長在2018世界交通運輸大會專家論壇上的講話,未經本人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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