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發布了《2017年度物流企業營商環境調查報告》,報告在對有效問卷梳理分析的基礎上,分別從政務環境、通行環境、用地政策、稅收負擔、用工環境、融資環境、通關環境、誠信環境、綜合評價等方面,進行了數據分析,歸納了企業訴求并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上期雜志刊發了其中的政務、通行環境分析。
◇物流用地
被調查企業物流用地情況與上年相比,56%的企業認為變化不大,29.7%的企業認為用地情況更加困難,僅有14.3%的企業認為用地情況有所好轉,企業普遍反映物流用地難問題日益嚴重。
物流用地難更加嚴峻。當前物流用地存在的主要問題,51.4%的被調查企業反映一些物流用地按商業用地供地,價格偏高,47.2%的反映政府過分強調物流用地投資強度,45.8%的反映物流用地指標供應不足。此外,物流用地畝均稅收限制、物流用地供地分散、與其他交通設施不匹配、隨著城市擴圍物流用地不斷置換外遷等問題也是物流用地難的重要原因。投資強度、畝均稅收、供地指標等硬指標仍然是導致物流用地難的老問題。從物流用地建設的倉庫使用情況來看,51%的被調查企業認為倉庫租金有所上漲或大幅上漲,倉庫租金壓力拉低企業盈利能力。
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存在制度障礙。物流園區(基地、中心)規劃建設運營中存在的問題,主要反映在用地指標和審批流程上。其中,68.3%的企業反映審批環節多,而后為規劃獲批難和用地指標難,占比分別為60.3%、46%。其次,收費項目多、物流用地貴、電價水價貴、建設指標不合理、規劃不合理等也是企業遇到的主要問題。末端物流網點(快遞站、配送站、分撥點)的規劃建設,主要問題集中在城市末端配送缺乏社會化物流規劃配套,占比達61.5%。大部分城市沒有規劃配套與居民生活相配套的末端網點設施。其次,43.1%的企業反映末端網點沒有停靠作業區域,38.5%的反映城市通行難,末端配送微循環不暢。
◇改善建議
研究出臺城市物流發展指導意見。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中綜合考慮物流發展用地,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土地性質。制定城市物流設施項目規范國家標準,加強與交通、管網等其他規劃的銜接,將物流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范圍,確保物流規劃和用地落實。
降低物流用地審批門檻。簡化審批手續,加強周邊基礎設施配套保障。支持利用工業企業舊廠房、倉庫和存量土地資源建設物流設施或提供物流服務。開展物流用地“以租代售”試點,降低企業一次性投入成本。出臺鼓勵優惠政策,物流用地運營前三年減免土地使用稅。
規劃建設一批國家級示范物流園區,強化園區的產業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加強物流園區間互聯互通,鼓勵行業協會牽頭建立合作共贏的園區互聯互通運作機制。
編制城市末端網點布局和建設規劃。將末端網點納入公共服務設施,作為城市配套公建,由政府提供經營場所,與社區服務、市政公用、商業服務、文化體育、金融郵電等公共服務設施實施共建共用。
編制國家級物流樞紐布局和建設規劃,充分利用存量資源,適當投入新建增量,布局和完善一批具有多式聯運功能、支撐保障區域和產業經濟發展的綜合物流樞紐,并在規劃和用地上給予重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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