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們:
這是交通運輸部組建后召開的第一次全國機動車駕駛培訓工作會議,也是新春伊始、“兩會”召開之際的第一個全國性會議。之所以召開這次會議,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也是確保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發展的需要。
剛才公安部交管局李江平副局長對當前交通安全面臨的形勢作了深入分析,對駕駛員培訓和考試工作提出了五點重要的明確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們要認真研究、改進工作。
這次會議的主要任務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總結近年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深刻認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對駕駛員素質提出的新要求,以培養安全駕駛、文明行車的高素質駕駛員為核心目標,全面提升駕駛員培訓質量和服務水平,為道路交通安全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近年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認真履行駕駛員培訓職責,不斷強化服務管理,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工程,加強培訓市場監管,不斷提升培訓質量;各地駕駛員培訓管理機構積極加大培訓投入,抓住關鍵環節,提升服務意識,創新工作模式,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工作快速發展。
(一)服務社會能力顯著增強。各級交通運輸部門針對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提升帶來的培訓需求的快速增長,積極創造政策條件,營造公平發展環境,推動駕駛員培訓工作的社會化、多樣化和規范化,不斷提升駕駛員培訓服務社會需求的能力水平。截至2012年底,全國共有駕駛員培訓機構10347所,教練車37.7萬輛,教練員43.9萬人,分別比2006年增長42.2%、75.3%和106.6%。“十一五”期間,全國機動車駕駛員培訓量年均增長15.3%,2012年全國培訓機動車駕駛員接近2000萬人,基本滿足了人民群眾學習駕駛的需求。
(二)政策法規體系日趨完善。《道路運輸條例》出臺后,部先后制定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和《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兩個配套規章,印發了《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資格條件》、《機動車教練場技術要求》等一系列標準規范,聯合公安部發布了《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并對貫徹實施提出了明確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制訂出臺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規、標準規范和實施辦法。江蘇、四川、寧夏等省(區)以政府令的形式出臺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進一步完善了機動車駕駛培訓規章制度。
責任編輯:畢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