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方案的通知
2015-02-27 來源:運輸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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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運發〔2015〕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公安廳(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強“平安中國”、“平安交通”建設,堅決遏制和減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決定開展為期三年的“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強化依法治理、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治理,著力解決道路客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普貨運輸安全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夯實道路運輸安全基礎。現將《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地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交通運輸部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5年2月14日
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重要講話精神,以新《安全生產法》實施為契機,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強化監管、綜合治理為手段,重點解決道路客運、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夯實和筑牢道路運輸安全基礎,全面提升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和安全發展水平。
二、目標任務
通過扎實開展“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實現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落實,道路運輸重點領域安全生產保障能力顯著加強,道路運輸裝備本質安全穩步提升,科技信息支撐作用有效發揮,逐步形成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安全生產綜合治理能力明顯增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運輸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分別同比下降20%,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道路運輸事故的省(區、市)進一步減少,堅決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別重大事故,推動全國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
三、活動組織
2015年“道路運輸平安年”活動由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以下簡稱“三部局”)聯合部署。各級交通運輸、公安和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各自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的組織開展。
四、活動內容
(一)認真學習貫徹新《安全生產法》,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1.加強普法培訓,提高行業遵法守法意識。各級安全監管、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新《安全生產法》,切實履行法律賦予的安全監管職責。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深入學習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加強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與考核,持續改進和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2.開展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部門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要求,組織道路運輸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承諾活動,制定各層級雙向安全承諾事項,明確和細化承諾內容,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向社會和全體員工公開安全承諾,接受各方監督。
3.推進安全風險管理,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道路運輸企業要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風險管理工作的意見,建立完善風險管理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對營運駕駛員、營運車輛、道路及環境條件、運輸組織、運營監控等方面,開展風險源辨識、評估、監測,落實防控和應急處置措施。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會同公安、安全監管部門,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聯合督辦制度,督促道路運輸企業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對未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的,要嚴格按照新《安全生產法》第98、99條予以查處。
4.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加快建立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各地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督促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工作。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快建立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實施安全生產不良信用記錄制度、誠信“黑名單”制度、誠信評價和管理制度、誠信報告和執法信息公示制度。要建立誠信激勵機制,對安全生產信譽良好的企業要在運力發展、服務質量招投標、擴大經營范圍和規模審批、以及評比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在站場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補助等國家和地方政府優惠政策上給予重點傾斜。
5.建立以安全為導向的市場退出機制。各地交通運輸、公安、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對道路運輸企業的聯合檢查,對發現存在違規生產和安全隱患的運輸企業和駕駛員要及時處理;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責令其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后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報請當地政府批準后,按照新《安全生產法》第108條予以關閉,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
(二)進一步強化長途客運安全監管。
6.加強接駁運輸管理,降低長途客運安全風險。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在對接駁運輸試點工作調研的基礎上,研究制定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管理的長效機制,細化接駁運輸組織及安全運營各項要求,完善接駁運輸管理制度、運行規則和監管措施,強化安全監管,規范接駁運輸行為。各省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總結長途客運接駁運輸試點工作,研究制定長途客運接駁運輸發展規劃,支持接駁運輸聯盟發展,推進接駁運輸企業間的資源共享和相互監督。
7.進一步規范長途客運車輛夜間運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國發〔2012〕30號)中創造條件積極推行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實行接駁運輸的要求。三級以下山區公路不具備夜間安全通行條件的,嚴禁客運車輛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5時通行。各級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工作的監督檢查,促進長途客運行業規范化運行,切實保障長途客運運輸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