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強運營服務管理,增強公交可持續發展能力。一是優化公交供給結構。二是統籌規劃城鄉客運服務網絡和設施建設。三是規范公共交通重大決策程序。四是實施城市公共交通企業服務質量考核制度。五是積極穩妥推進公交行業改革。
(六)強化安全應急管理,提高安全防范水平。一是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二是加大安全經費投入。三是完善應急處置措施。四是加強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監管。
(七)落實財稅扶持政策,改善公交發展的外部環境。一是拓寬政府投入渠道。二是配合稅務部門認真落實免征公共汽電車車購稅政策,確保應免不征、應征不漏。三是進一步規范城鄉客運燃油價格補貼制度。四是合理界定補貼補償范圍。五是科學確定票制票價。六是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建立公交職工工資收入的正常增長機制,保證職工隊伍特別是公交駕駛員隊伍穩定。
(八)實施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增強公交引領城市發展的能力
“十二五”期間,部將選擇30個城市組織開展公交都市建設示范工程,在城市公交基礎設施、信息化建設和節能減排等方面給予支持。各地在公交都市創建過程中,一是要科學編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實施方案。二是要完善扶持政策。三是要營造良好的創建氛圍。各城市試點工作目標完成后,部將組織專家組,依據公交都市建設評價標準體系和有關協議文件,對創建工作進行考核評價,達到標準的,由部授予“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稱號。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在地方人民政府領導下,會同發改、財政、公安、住建等部門,認真學習貫徹落實,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完善制度、強化措施,不斷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務水平,把黨中央、國務院對民生問題的關切切實落實到行動中、惠及到民眾中,努力開創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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