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力推進道路運輸業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提高可持續發展能力
1.大力實施"科技興運"戰略,要利用市場機制,促進科技進步、技術創新與運輸生產相結合,鼓勵運輸企業與科研機構、大專院校開展科技合作,利用科研手段解決實際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2.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大力引進、開發、推廣先進的運輸設備、工藝和技術,推動運輸設備、搬運裝卸設備、機具的標準化建設,制定運輸、包裝、倉儲相關的技術標準,適應物流服務、聯合運輸、集裝箱運輸的需要。
3.大力推進信息化進程,推廣使用全球定位系統(GPS)、地理信息系統(GIS)、行車記錄儀、電子監控系統、電子數據交換技術(EDI)和電子商務等各種先進技術和設備,鼓勵開發智能交通運輸系統(ITS),加強對網絡環境下的道路運輸應急系統、出行信息服務系統、車輛調度和行車路線信息系統等關鍵技術的研究。發展貨運信息服務網,加快建立以高速公路客運為骨干的客運信息網絡,實現聯網售票、異地售票和快速接駁;道路運輸企業應加快建立內部管理信息網絡,對營運車輛進行全過程跟蹤管理;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道路運輸業務信息系統,并構成道路運輸信息系統體系。
4.積極實施道路運輸可持續發展戰略,突出注重環境保護。積極推廣使用環保節能的運輸車輛,鼓勵發展以天然氣、液化氣為燃料的環保型車輛,逐步使無鉛汽油成為營運車輛的主要燃料。加強運輸站場、車輛維修廠的污水、污物的處理,提倡利用雨水和循環用水清洗車輛。
(六)強化運輸企業安全管理,保障運輸安全
1.加強車輛的安全檢測工作,提高運營車輛的安全性能。禁止安全條件和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營運車輛進入運輸市場,對從事高速客運和危險品運輸的營運車輛要根據不同的運輸要求提高車輛的安全技術標準;要按有關規定逐步取消客車的頂部行李架,推廣使用大容量、下置式行李倉的客車。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運輸企業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實行安全責任獎懲制度。對具有重大安全隱患或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運輸業戶,要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強制其退出運輸市場。
3.強化道路運輸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各級運政管理機構必須加強對運輸車輛和站場的源頭管理,強化對運輸企業和運輸站場的安全生產和運輸工具技術性能的監督,嚴厲打擊超載超限運輸。
責任編輯:張爽